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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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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马匪头子名叫钱飞,从十四岁就出道,干起了打家劫舍的营生,纵横云青山多年,从无败绩。

却没想到,有朝一日,被一个外来户连老窝都一起抄了,鸠占鹊巢,把他这个原住户赶出去,自己带着人住了进去。

每天住他的房子,还打着他的名号道出打家劫舍!

此仇不报,他就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钱飞的土匪团队原本有两百来号人,他再向他的拜把子兄弟借了两百来人,共计四百余人的复仇团队打上黑风寨。

当初沈十三打黑风寨的时候,只有一百来号人,钱飞是估算明白了的。

钱飞想,我两百多人打不赢你一百多人,我就不信,四百多还干不过你一百多!

钱飞很有传销大佬的潜质,出发之前,声情并茂的给四百多小弟做了深刻的洗脑工作,神sè并茂的控诉了沈十三这个亀 孙子是怎么不讲究江湖道义。

是怎么惨无人道的在他黑风寨大杀四方。

是怎么践踏侮辱了他们作为土匪的尊严。

洗脑过后,复仇团队的士气空前高涨,凝聚力无比qiáng大,四百多把砍刀扛上肩头,喊着口号就朝着黑风寨前进。

沈十三当初打黑风寨的时候,怕全都砍死,他们还要费力扔尸体,打扫卫生,就把人全放走了。

原本以为再借给他十个胆子都不敢再回来,没想到他们不仅回来了,还他妈的带着帮手回来了!

两方人马对立阵前,沈十三不屑用鼻孔瞪钱飞。

你以为人多我就怕了?

今天老子不让你看看‘死’字怎么写,老子沈十三的‘沈’字就倒过来写!

沈十三本来想说几句开场白,作为这群马匪最后的悼词,却没想到为首的马匪受了蔑视,冷哼一声,从浩浩荡荡的四百人队伍的末尾,拎出来一个人。

沈十三的眼睛瞬间就红了。

被拎出来的那个人,正是霍清。

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复往日清高又自信的模样,双手被粗粗的麻绳绑着,麻绳上还沾着他的鲜血,一身衣服破烂不堪,身上有不少刀砍剑刺的伤,正在不断的往外面流血,虽然看上去凶险,但都不致命。

最严重的是他的双腿,似乎被什么钝器重击,现在已经完全站不起来了,被钱飞揪着后领子从队伍后面拎到沈十三面前,地上拖行出了一道长长的血迹。

而且俊秀的脸上全都是血道子。

这血道子并不是毁容所致,他的脸上只有血迹,没有伤痕。

那血道子的形状,是手掌的形状。

也就是说,他脸上的血痕,是有人先将他砍得遍体鳞伤,手上沾了他身上流出来的血迹,再抽他耳光。

所以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巴掌印。

沈十三十八岁参军,从戎十载,霍清陪了他十年,为他出谋划策,为他肃清异党,跟随他奔赴战场,只为了能在关键时刻,与沈十三共商军务,为了能在他杀红了眼的时候,有一个冷静的人,做一个事外人,纵观全局,让他不至于落入敌人的圈套。

霍清的身子很弱,典型的文人体格,长得虽然高,却是个虚架子,瘦得可怕,平时全靠衣裳撑着,让他看起来稍微丰满一些,其实一身皮囊掩盖着,都能数清楚他身上有多少根骨头。

他受不得寒,受不得热,饿不得,饱不得,过度劳累不得,车马颠簸不得。

无数个不得。

每一次跟随沈十三奔赴域外战场的时候,都会受不少的罪,每一次战胜而归,他都要卧床修养上好几个月。

军旅生活太清苦了,他这样的体格,根本吃不消。

可是每一场,连沈十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的出征,霍清都一意跟随。

为了能让他胜利的赢面大一点。

沈十三这辈子感激的人没几个,霍清算一个。

现在他珍重的人被人捆住双手,打断双脚,拖着像丢破麻袋一样丢在他面前。

满身都是血。

这一次,他又要卧床多久?奄奄一息多久?

沈十三怒了。

作为一个将领,他需要时刻保持冷静,可是他现在不怎么冷静。

新打的刀很合沈十三的心意,耍起来也很顺畅,没有生命的冷兵器被他挥舞出了磅礴的杀气。

总之一句话——神挡杀神,佛挡诛佛!

沈家军的战斗力也不弱,兵qiáng马壮的匈奴都曾经是他们的手下败将,更何况的是区区马匪?

马匪在百姓面前势不可挡,在经历过系统化训练的沈家军面前,却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沈十三很少有大发慈悲放人性命的时候,好不容易千年等一回的遇上了,这群命大的还不知道珍惜,白捡了一条命后觉得不够刺激,专程回来找死。

第二次,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黑风寨的后山上,杀声震天,鲜血狂飙。

青苍的松柏上,挂满了往下滴落的血珠子。

一滴,又一滴,再一滴,渐渐在地上蜿蜒,汇集成小溪,河流……

马匪来的时候气势汹汹,一副不把沈十三的人头砍下来当马桶坐誓不罢休的模样,可战斗了不到一个时辰,已是残兵败将,想撤都逃不掉的那种。

钱飞从一个带领两百多人、身材健壮手下的的小组组长,瞬间就变成了残障协会会长,存活下来的人不足一百,还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

放眼整个队伍,手脚完整的,一只手都能数全了。

再说他向拜把子兄弟借来的两百人。

这些人本来就是来壮声势,吓唬吓唬人的,现在一不小心,也没剩下几个了,钱飞不止让自己只差一点就变成了光杆司令,也折损了拜把子兄弟的半壁江山。

这下,就算让他侥幸活着走出黑风寨,他一没手艺,二没文化,以后靠什么谋生?

最重要的!他怎么去见借人手给他的兄弟?!

沈家军每一个人的身手都很好,他甚至都没怎么能伤及对方的皮毛,就被一举击溃。

如果硬要说钱飞这一仗最大的本事,就是把霍清弄成了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说到霍清,钱飞的肠子简直都要悔青了。

他带人上云青山的时候,刚好在黑风寨门口碰到了独自一人的霍清。

霍清跟满身肌肉的沈家军不同,他看起来体格瘦弱,弱不禁风,一副很容易欺辱的样子,完全就是个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收割的人头。

但钱飞觉得自己吃了这么大一个闷亏,被人毫不留情的落了面子,心里的这个憋屈,一刀完全不能够纾解。

让对方跟他一样感受屈辱,他才觉得爽快。

于是霍清就成了他的用来羞辱沈十三的战利品。

只是钱飞不曾想,这个战利品,他有命拿下,却没命出了心中的恶气。

霍清对沈十三重要,对沈家军也同样重要,由于他的智多近妖,曾无数次解救军队于围城之中,沈家军里起码有一半的人,都曾经被他的智慧解救过性命。

他虽然只是一个军师,但在军中的地位不比梁正和严天罡低。

大家都知道他的身子弱,像朵娇生惯养的小花朵,只适合培育在温室里,经不得一点风吹雨打。

沈十三日渐成长、qiáng大、从一个只会重复机械杀伐的小兵蛋子,慢慢蜕变成一个决胜千里的名将,霍清功不可没。

他上一次跟随军队出征,那还是在三年前。

三年前的大秦朝堂动荡,jiān臣当道,忠诚势微,在那一年,皇帝几乎被架空,差点变成一个傀儡皇帝。

外戚专权,禸 政不稳,朝堂禸 讧严重,自然有别国想打大秦的主意,企图将其一举吞并。

那时的大秦兵qiáng马壮,但居然在渐渐走向衰亡。

这种情况旷古烁今,那一年,皇帝一夜白了头,后来足足养了三年,花白的头发才渐渐变回墨黑。

然而也只是最上面的那一层,被最表面一层乌发覆盖的底下,仍是一头斑驳的nǎinǎi灰。先帝死得晚,现皇帝是大秦历代以来,即太子位时间最长的一任皇帝,足足做了二十三年的太子,才转正成了皇帝。

先帝死得急,几乎是前一天还活蹦乱跳,后一天就撒手人寰,太子仓促继位,庞杂的政务如同一团乱麻,没有半点预兆就当头砸下来,砸得皇帝头晕眼花。

皇帝势弱,外戚趁此机会揽权,皇后chā手前朝,等他理清楚了政务,朝堂之上,皇后一族的党羽几乎笼络了大半朝臣,另一半又大大小小分为几个党派。

总之,没有一个党派是归附皇帝的。

忠臣也不是没有,只是寡不敌众,渐渐被打压贬谪,被胡乱安个罪名,或流放,或斩首,直到放眼整个朝廷,皇帝只有一个沈十三。

沈十三从十八岁就跟随父亲给先帝打天下,那时还是太子的皇帝,是他的发小,两人称兄道弟,铁得不能再铁。

太子继位的那一年,他已经从戎七载,战功赫赫,为大秦立下了汗马功劳。

那时的他,有兵权,但没有政权。

后来,皇帝被皇后胁迫,亲手夺了沈十三的虎符,撤了他的官职。

皇帝亲旨,李莲英宣旨,沈十三想帮他肃清朝堂,可是没有办法。

皇帝的旨意,他不能不听。

因为那时,满朝文武只剩下一个沈十三还对皇帝衷心耿耿,或有中立派,但都隔岸观火,明哲保身。

沈十三一人难以对抗整个朝堂,无奈被夺了帅印,闲赋在家。霎时间,庙堂上一片乌烟瘴气,大秦数百年的根基摇摇欲坠,现任皇帝差点成了大秦最后一任亡国皇帝。

再往后,邻国伺机而动,挥兵侵略。

由于朝堂上权臣分权严重,大秦虽有千兵万马,但都分散握在不同人的手中,各人都想揽权坐大,不肯放出兵权对抗敌国,以免折损了自己手里的兵力。

一时间,挥兵入侵的晋国入侵大秦,一路势如破竹,竟然如无无人之境。

大秦岌岌可危。

直到王都将破,这些jiān佞才清醒过来,意识到再各自为政,大家都活不了,才暂时停止了禸 乱,一致对外。

朝堂上筛兵点将,将各个将帅外派,抵挡敌国。

只有沈十三,一直无人问津。

大家都知道他是皇帝的死忠走狗,兵权放出去容易,收回来可就难了!

他们上一次从沈十三手里拿走兵权的时候,损兵折将,付出的代价可不小!

不到最后关头,谁都不想用他。

这是留的后手。

外乱一定,朝堂上的那些臣子,依然想把持朝政。

权利的味道,蛊人心魄,一旦沾上,迷失本心,不死不罢休。

然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不是说朝堂上的其他武将都是艹 包,只是晋国来势汹汹,意识道大秦开始团结反扑以后,立即结了同盟国。

三国联军,个个城池都在告急。

朝堂之上已经没有了可用的将才。

这时候,沈十三知道,他和皇帝的机会来了。

这一场禸 外之战,赢了,就得大秦的暂时安定,已经皇帝皇位的永久稳固,输了,大家捆在一起死!

沈十三找到佞臣方相国,毛遂自荐,请求领兵出征,并答应,允许他派出监军,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

方相国派出长子方高扬随行监军。

沈十三披甲出征,霍清作为军师随军。

那一场战争,足足打了一年多,三国联军远征,耗时太久,后备军需不足,在一仗败后,无奈撤军。

在那最后一战中,沈十三杀监军,夺兵符,举兵tiáo转枪头,直指大秦王都。

清君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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