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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要喜欢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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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又温暖的一切,男人身上清冽的味道,格外有安全感。

虞尽眠终于确定,她真的被救出来了,她脱离了封霄那个恶魔的掌控,她没有被带到斯加州。

她眼泪落了下来,小声啜泣着。

孟九云将她抱起来,轻轻搂入怀中,“乖,没事了。”

他身上的气息是她所眷恋的,她还嫌不够,紧紧抱住他不放,手臂微微颤抖着。

虞尽眠在他怀里哽咽了一阵,抬起头来,一双小手捧住了他的脸,嘴唇凑上来。

她主动亲吻他,孟九云无法抵抗。

他倒抽了一口气,浑身的血管几乎爆裂……

受伤的这几天,以及她被封霄带走的这一天一夜里,他有多想她,欲望就有多强烈。

女孩儿的吻明明很青涩,却像一个使坏的魔鬼一样,而此时的他虔诚如教徒。

从未有过的感觉,由每一根神经末梢,席卷了他全身。

孟九云完全无法自控,一双手臂紧紧搂住她细细的腰,用颤栗的声音,叫着她的名字:“眠眠……”

“嗯……”虞尽眠不由自主地应了一声,用尽全力将他紧紧抱住,用有史以来最热情的吻去亲他的嘴唇,像一个讨要吃糖的小孩一样。

温度不断高升,孟九云在边缘时刻忍住冲动,极力强撑自己,与她拉开距离。

他理智尚存,哑声道:“不行,你还在生病。”

小姑娘回到曼湾后,又昏睡了一天一夜,烧是退了,但肺炎的症状还没完全消退。

他再怎么想和她做那种事,也不可能不顾她的身体状况。

况且,他自个儿的身体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虞尽眠却不依不挠地黏上来,脸靠在他胸口,“我只是想亲你……”

孟九云受宠若惊,这是第一次,他的小姑娘说这种情话。

他抚摸她的头发,低声问:“为什么想亲我?”

弯起的唇角,低低的笑意,灼热的目光,宛如一个热恋中的少年。

“不知道……”虞尽眠也回答不出。

孟九云低下头,手指挑起她细巧的下巴,性感的唇印上她的额头,“你真可爱。”

虞尽眠想起封霄,又想起刚才的噩梦,她轻声说,“孟叔叔,你要一直喜欢我,一直喜欢我,好不好?”

“好。”

她吸着鼻子,任性地要求,“喜欢一辈子,就算我变老变丑了,你也要喜欢我。”

“好。”

虞尽眠笑了起来,那种好似有实质安全感终于魂归附体一样。

孟九云却在这时候忽然皱起眉,她咬了咬唇,轻声问他,“孟叔叔,你怎么了?”

只见男人执起她的手,她才发现,手背上糊满了血,她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缩了缩手,“我不小心……”

孟九云起身,拉起她的手走回卧室。

输液袋里还有大半的药水,他换了盐水针,托起她另一只手,用沾湿医用酒精的棉球在她手背上擦了下。

虞尽眠吓得手一抖,心有余悸地看他,“你……你要帮我扎针?你会吗?嘶……”

趁她说话,孟九云准确无误地将细细的针插进了静脉,用医用胶带固定好针管。

他的动作迅速又熟练,虞尽眠看得目瞪口呆,随即满眼崇拜地说:“孟叔叔,你居然连吊针都会,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她崇拜的目光,夸赞的语气,让孟九云十分受用,这时候他自然不会告诉她,狼牙军团的每一个雇佣兵都必须会,也是最基本的自救能力。

兜里的手机突兀地响了。

他接起来,情报处向他汇报了封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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