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头号偶像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二十四章 听完这首歌,你会看到故事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安静!

现场没有一个人说话了,都在闭眼聆听。

他们不是一窍不通的外行人,作为专业的歌手,他们能听出里面的那些门道。

何笑的唱功太出彩了!

年纪轻轻,竟有这份功力,不输给老一辈人。

他的嗓音也很独特,充满了磁性,这种嗓子不唱歌老天都不让,比起很多专业歌手的嗓音都要有优势。

最主要的是,他唱歌的时候会把自己的情感加入进去,而不是单纯的去用唱功堆砌这首歌,使得歌曲出彩了很多倍。

“这举重若轻的唱功,一开口便已完胜包浩宇了。”

在场很多老歌手们心中惊叹,都知道他们之前小看了这个年轻人,他手里是有真本事啊,包浩宇跟他一比简直太嫩了。

包浩宇就像是温室里长大的花朵,被公司各种资源的包装下而出道,直接走红,没有经历过生活的洗礼,也没有磨砺过唱功,每天都在吃喝玩乐拍综艺。

何笑则是一株饱经风霜成长起来的绿竹,历经百难,终破土而出。

他曾在星雅阁驻唱,每天连续表演五个小时,也曾全国各地走茓 演出,还担任c位。

在这般日日夜夜的磨练下,何笑的唱功早就超越了歌坛的太多同辈人。

所以,包浩宇没得比。

差太多了!

此时此刻,何笑的表现别说让一众老歌手们惊叹不止,就连林云开这个天天带着何笑演出的老师傅都懵了。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何笑是什么时候完成这首《父亲写的散文诗》的创作。

这家伙的手里到底还有多少存货啊?

一个《老男孩》就已经够让他吃惊的了,现在又多了一首质量不俗的精品歌曲?

关键是,这两首歌的意境还截然不同。

林云开自己都感到惊骇,他到底是在那场小商演上挖掘到了一个什么妖孽啊!

这样的人,仿佛天生就是吃歌手这碗饭的。

林月明也是同样的感受,那个抢自己丸子吃的可恶家伙,在抱上吉他后,竟然会变的如此耀眼夺目。

真是太奇怪了,之前明明怎么看他都觉得平平无奇,可现在却越看越顺眼。

难道才华真的可以影响其他人对一个人的感官?

安静的现场,没有人说话,但每个的禸 心都不平静。

一首《父亲写的散文诗》,震住了包浩宇、林月明这些年轻人,也惊到了一众老歌手。

何笑目光深邃,仿佛穿越回到了呆在乡下的时光,看到了自己儿时的童年。

第二段歌词响起。

“一九九四年,庄稼早已收割完。”

“我的老母亲去年,离开了人间。”

“儿子穿着白衬衫,跑进了校园。”

“可他最近有些心事,瘦了一大圈。”

“想一想未来,我老成了一堆旧纸钱。”

“那时的儿子,已是真正的男子汉。”

“有个可爱的姑娘,和他成了家。”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